一、寝室管理
1.归寝时间:21:50(不分节假日)。
2.查寝时间:21:50—22:10。
3.熄灯时间:22:10。
4.值班时间:21:50—22:20。
5.认定办法:21:50—22:20归寝计晚归,22:20以后出入计旷寝。
6.处理办法:
晚归1次,口头警告;晚归2次,通报批评;晚归3次,计旷寝1次;晚归4次,计旷寝2次;晚归5次,计旷寝3次;晚归6次,计旷寝4次,依此类推。
旷寝1次,通报批评;旷寝2次,警告处分;旷寝3次,严重警告;旷寝4次,记过处分;旷寝5次,留校察看;旷寝6次,开除学籍。
7.卫生管理:
学生工作组每天早操抽查一个年级,每周对优秀寝室及脏乱差寝室连同辅导员姓名进行通报,每月汇总检查情况表彰优秀寝室。
二、早操管理
1.扫除时间:6:00—6:20(每周一至周五)
2.出操时间:6:20—7:00(每周一至周五)
3.扔垃圾袋:6:00—6:30(每周一至周五)
4.值班时间:6:20—6:30(每周一至周五)
5.认定办法:6:20—6:30出操计迟到,6:30以后出操计旷操。
6.处理办法:
迟到1次,口头警告;迟到2次,50俯卧撑;迟到3次,通报批评;迟到4次,计旷操2次;迟到5次,计旷操3次;迟到6次计旷操4次,依此类推。
旷操1次,通报批评;旷操3次,警告处分;旷操5次,严重警告;旷操10次,记过处分;旷操15次,留校察看;旷操20次,开除学籍。
三、上课管理
1.认定办法:迟到10分钟以内计迟到,迟到10分钟以上计旷课。
2.处理办法:
迟到1次,口头警告;迟到2次,50俯卧撑;迟到3次,通报批评;迟到4次,计旷课2次;迟到5次,计旷课3次;迟到6次,计旷课4次,依此类推。
旷课1次,通报批评;旷课5次,警告处分;旷课10次,严重警告;旷课15次,记过处分;旷课20次,留校察看;旷课25次,开除学籍。
3.纪律要求:
课堂使用手机一律没收,期末返还;课堂携带食品一律没收,并做销毁处理;不服从管理者,清出课堂,按旷课处理。
四、年级会与集体活动管理
旷1次,通报批评;旷3次,警告处分;旷5次,严重警告;旷10次,记过处分;旷15次,留校察看;旷20次,开除学籍。
五、着装发型管理
1.在学院范围之内,学生必须穿院服(无论什么时间,无论什么场合),天冷可外加衣物。
2.不穿院服者,不能进入课堂及参加各类活动,检查者有权要求学生回寝室更换服装,因不着院服或更换院服产生的迟到及旷课情况,由学生本人负责。
3.学生发型必须符合学院标准,男生一律短发,女生长短均可,男女生一律不允许烫发和染发,杜绝个性发型,保持学生本色。
4.辅导员在本周内自查本年级学生发型,对于发型不符合标准的同学限一周时间整改,一周以后学院检查,对于发型仍然符合标准的同学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
以上条款以学期为计算单位,受警告处分以上者,不能参与任何评奖评优! 本条例自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对于损坏公物、顶撞老师和学生干部及不服从管理者加倍处罚,严惩不贷。
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