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东师校发字[2015]18号)、《东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奖评选实施细则》(东师校发字[2015]69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研究决定,拟推荐何劲鹏同志参加校教学优秀奖评选,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16年05月20日至05月25日结束。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5099598
联系邮箱:lijm100@nenu.edu.cn
1、优秀教师奖(何劲鹏)相关材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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