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坚持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提高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做好学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值此学院建院70周年之际,为发挥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向优秀共产党员郑德荣同志学习的决定》精神,我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立德树人优秀教师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班子成员、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三、评选条件
1.忠诚教职。具有热爱教育、献身教育的崇高职业理想和道德追求,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以身立教的使命感。年度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教练员需带队获得全国冠军。
2.严谨笃学。树立严谨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在教学、训练、科研中追踪学术前沿,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训练能力及科研水平,用过硬的业务能力和优良的教风赢得学生。
3.热爱学生。自觉遵守“尊重的教育”“创造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在教学、训练等活动中注重教书育人,把传授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培养学生创造的激情、学习的乐趣、向上的精神、青春的活力,在教学、训练等方面成绩显著。
4.为人师表。坚持“育人先育己”,同事关系和谐,师生关系融洽,团结协作,用严谨的执教态度规范学生,用高尚的思想和模范的行为影响学生。
5.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任劳任怨,工作质量高。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能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发扬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乐于奉献。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善于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工作中自慎自律,办事公道,深入实际,讲究实效,能够顾全大局,工作业绩突出。
7.以德行政。严于律己,服从组织安排,响应学院号召,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勇挑重担。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严格管理之中,管理、服务水平高,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四、评审程序
1. 6月4日——8日,各教研室(部、中心)根据整体工作部署,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评选出本部门“立德树人”先进教职工(10人以上部门可评选2人,10人以下评选1人),并将填写好的“立德树人”教职工审核表(参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hufk882@nenu.edu.cn,纸质版送至学院411办公室;
2.6月11日——15日,对申报人进行网络评选;
3.6月18日——22日,采用网络投票、材料审核、专家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络投票占40%、材料审核占20%、专家考评占40%,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得分讨论确定名单并公示;
4.评审委员会将选取优秀教师进行“立德树人”先进事迹报告会。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立德树人”标兵不超3人,“立德树人”优秀个人不超5人,具体人数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人员实际情况最终确定。获奖者由评审委员会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
(二)奖励方式
1.“立德树人”标兵,每人奖励3000元。“立德树人”优秀个人,每人奖励2000元;
2.学院将对获奖教师在攻读博士、外出访学、科研资助等方面予以支持;
3.教师的获奖情况,将作为评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4.获奖教职工优先参评校级相关奖励;
5.获奖教师事迹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广泛宣传。
六、相关说明
1.“立德树人”先进教职工的评选工作是我院70周年院庆的重要内容,各教研室(部、中心)在评选工作中须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2.参评人须认真填写报送的申请表及事迹材料,材料应真实地反映先进个人的工作情况,重点突出“立德树人”的教育事迹;
3.未尽事宜,由“立德树人”先进教职工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立德树人”先进教职工审核表
中共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