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奖励评审细则》、《体育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体育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院2016-2018级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二、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奖励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学业奖励
(1)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2)学习奋进奖学金
(3)少数民族齐飞奖学金
3.实践创新奖
(1)教师技能奖
(2)创新创业奖
(3)社会实践奖
4.科研竞赛奖
(1)科研奖学金
(2)竞赛奖学金
5.东师美德风范人物
6.荣誉称号
(1)优秀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7.集体奖励
(1)优秀班集体
(2)优秀寝室
四、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1个标兵班集体,从大三年级中选出,未获评标兵班集体称号评选资格的班级,自动获评先进班集体。
*学院推荐1个标兵宿舍团队,从大三、大四年级中选出。十佳宿舍团队从各学院(部)推荐的标兵宿舍团队中选出,如获评则为十佳宿舍团队,未获评则为标兵宿舍团队。
注:1.实践创新类奖学金包括教师技能、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三类。
2.东师美德风范人物、学习奋进奖学金、少数民族齐飞奖学金、科研奖学金、竞赛奖学金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奖励评审细则》第八条第二款,下拨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12个名额给团委学生会,剩余名额按照各年级人数比例下拨。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奖励评审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下拨教师技能奖学金10个名额给全国高校体育教育学生基本功大赛获奖同学,剩余名额按照各年级人数比例下拨。
五、工作安排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7日15:00-17:00之间上交相关材料至411办公室许天籍处。
2.申请实践创新类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7日17:00前上交相关材料至辅导员处,辅导员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将最终测评结果上交至411办公室许天籍处。
3.申请东师美德风范人物、学习奋进奖学金、少数民族齐飞奖学金、科研奖学金、竞赛奖学金同学于10月9日17:00前上交相关材料至辅导员处。
六、工作要求
1.评奖评优工作需严格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时间执行,逾期上交材料将不予受理。
2.申请国家奖学金需要填写附件8,申请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要填写附件9,申请实践创新类奖学金需要填写附件10。
3.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得的荣誉,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许天籍;联系电话:13756625490
附件内容如下,请下载文末压缩包:
1.《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奖励评审细则》
2.《体育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3.《体育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细则》
4.《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奖励认定办法》
5.《东北师范大学文艺创作与体育竞赛认定及奖励暂行办法》
6.《体育学院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期刊认定范围》
7.《体育学院荣誉称号、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集体评审流程》
8.《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9.《体育学院2019年本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10.《体育学院2019年本科实践创新类申请表》
体育学院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