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由实验中心与相关专业课教师共同编写的2021年度《体育学院实验中心建设与实施方案》,前期经学院内部论证、外审专家论证,学校申请与答辩,教育部专家评审等多个环节,最终批复金额为52万元(2021年修购基金)。
现将2021年度《体育学院实验中心建设与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0431-8509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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