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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风、院风、行为作风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2021/06/08 13:42:11  点击:[]

各位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院风及行为作风建设,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生半军事化管理条例》,经学院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学风、院风、行为作风整治月专项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内容和处理措施

  1. 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严禁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上课期间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

  如违反上述管理规定,将依据《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生半军事化管理条例》第二章课堂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 加强寝室安全管理,学生不得留非本寝人员住宿,要配合学院进行安全、晚归、旷寝等检查,严禁使用违规违禁物品。

  如违反上述管理规定,将依据《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生半军事化管理条例》第五章宿舍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 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特殊原因无法向辅导员当面请假时必须电话、短信或微信告知辅导员原由,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如违反上述管理规定,将依据《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生半军事化管理条例》第一章行为规范、第四章集体活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 在校期间保持行为举止文明,理论课上按要求穿着院服,术科课按课堂要求着运动服。不能出现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学区域等行为,不染发、不烫发、女生不散发、男生不留怪异发型。不佩戴不符合学生身份的饰品等。

  如违反上述管理规定,将按照《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生半军事化管理条例》第一章行为规范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5. 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院各项工作并做好同学的宣传教育工作。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如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将从重处理,除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奖、推优入党资格外,解除现任学生干部职务,正式党员给予党内处分,预备党员延期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二、工作安排

  1. 各年级辅导员组织学生召开主题班会,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和文件,要求班级和学生个人围绕通知内容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

  2. 辅导员要与任课教师进行联动,要深入学生课堂与寝室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对违反《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生半军事化管理条例》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3. 活动期间对出现违反《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生半军事化管理条例》规定的同学进行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违反学校规定的报送学校予以处分。

  4. 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统一按此要求执行。

 

 

 

 

体育学院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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