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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财务事项的通知》

2020/03/02 15:11:00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防疫工作具体安排部署,避免人群聚集,保护师生安全,确保财务工作流程高效顺畅,现将疫情防控期间财务业务办理的时间安排、流程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原则
  1.紧急重要原则
  涉及疫情防控、重要民生、教学科研、学生资助等紧急账务问题,优先办理。
  2.做好防护原则
  所有业务采取线上、投递或预约方式办理,避免人员聚集。
  二、报销业务
  报销业务采取线上提交和线下投递两种方式。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等特殊业务与财务人员预约办理。
  (一)线上提交报销方式
  线上提交方式所涉及的所有单据由财务人员打印,疫情期间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无需线下审批、线下投递,疫情结束在规定时间内将原件补全相关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财务处。
  1.线上提交方式适用范围
  (1)校内个人收入申报
  (2)校外、学生劳务申报
  (3)借款业务(不含涉及合同登记的业务)
  2.线上提交方式业务办理流程
  (1)登陆财务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借款填报或个人收入申报,生成报销预约单。(教工个人其他收入发放表、校外人员工薪发放表、学生薪酬发放表、借款单统称报销预约单。)
  (2)登陆学校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报销申请”,填写线上报销申请,上传通过第一步操作生成的预约单,各项内容务必填写准确,一个申请只能对应一个预约单。
  (3)财务人员接收线上审批通过的申请,并打印报销凭据影印件,凭影印件进行账务处理。
  (4)经办人通过财务综合服务平台关注单据处理进程。
  (5)经办人员打印原始报销单,待防控期后,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相关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财务处。
  (二)线下投递方式
  2月24日起,综合办公楼投递点、逸夫科技馆投递点恢复投递,投递现场设置投递业务操作流程指引,师生根据指引自行完成投递。建议师生尽量合并填制报销单,减少在投递点停留时间。
  1.线下投递方式适用范围
  各类报销业务。报销所需发票及必要附件的签字、盖章、审批要求不变。(涉及合同的,将合同登记所需材料一并投递,无需到财务处单独办理。)
  2.投递及取单时间
  (1)投递时间:工作日8:30至16:00,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除外。
  (2)取单时间:每周二、周四8:30,财务处取回后统一办理。
  3.相关说明
  (1)疫情防控期间,投递业务尽量减少票据退回情况的发生,请相关经办人员认真核对提交的报销材料。
  (2)学校将定期对投递机进行消毒,请师生放心使用的同时做好自我防护。
  (3)发生退单业务的,十个工作日内,财务人员将通知业务经办人,请经办人在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
  (三)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等特殊业务处理方式
  1.此类业务采取电话预约制,预约电话:辛老师,17843330511。
  2.此类特殊业务经预约确认,确需现场办理的,请务必戴好口罩,并自带纸笔等办公用品,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
  (四)报销业务注意事项
  1.采取线上提交报销方式的,相关材料不得进行线下投递,避免重复报销。
  2.两万元以下的采购业务,可通过公务卡垫付,报销时提供公务卡刷卡凭据。
  3.报销票据有效期限在疫情防控期间顺延。
  4.大额资金财务签批由财务人员代为办理。
  5.还借款业务、现金业务、外币汇款业务暂停办理。
  6.净月财务办公室暂停办公。
  三、其他业务
  预算管理、科研经费决算、学费、经费到账查询等其他业务,请与相关人员联系,预约办理。查档业务暂停办理。
  四、通知适用时间
  2月24日至学校正式开学前。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若相关事项安排有调整,财务处将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非紧急报销业务的办理会有延后情况,敬请广大师生谅解!感谢您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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